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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提到2025年柳州依旧严格遵守《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以下简称《通告》)的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全文如下: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对中华民族而言,在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旨在表达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市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城市空气、噪声污染的情形也日益明显,对全体市民生命健康安全极为不利。为了营造安静祥和的社会环境和优美宜居的生态环境,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以下简称《通告》)的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通告》要求,柳州市区禁放区域为: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西外环路—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详见附图)。
今年春节能不能放烟花?刚刚,柳州发文了!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朋友有燃放烟花爆竹需求的,可前往禁放范围外的区域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注意燃放安全。如发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通过110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