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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家住柳北区北星明园小区三栋一单元的杨女士很烦恼,说她家单元楼的西面和南面都有大树,开窗就能见绿,但阳光却进不了家,导致她家常年采光不好。为此,她向小区物业申请对树木进行砍伐或者迁移,但一直没有下文,希望“小播”能帮帮忙。
楼前大树太茂密 挡住居民家采光
在北星明园小区,记者看到杨女士家单元楼共有7层,西面有一排七八棵小叶榕,直径都在50厘米以上,根系发达,枝繁叶茂,离单元楼墙体只有不到2米,高度已经到达6楼。南面则是一排高大的羊蹄甲和小叶榕,离单元楼稍远一些。杨女士家在三楼,窗户正好对着西面和南面。她说,去年,她把大树影响屋内采光的情况反映给了物业,物业对这些树木前后修剪过两次,南面的采光稍微好了些,但西面的采光依然很差。
不仅是杨女士,其他业主也反映,茂密的枝叶确实影响采光。业主们说,小叶榕往上长势良好,往下也长得“霸道”,发达的根系把单元楼旁的人行道路面铺装给挤变形了,还有往楼房钻的趋势,这让大家很担忧单元楼的安全。
为了解决这件事,11月3日,杨女士向物业提出,要求砍伐或者迁移走单元楼西面的5棵小叶榕。
杨女士说,当时物业答复,说这些小叶榕属于整个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要砍伐或者迁移需要公示15天,并经过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才能去办理手续。但公示贴出去后,就没有下文了。
物业:需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处理
情况是不是像杨女士说的那样?砍伐或者迁移小区里的树木,真的需要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吗?随后,记者找到北星明园小区物业了解情况。
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杨女士的申请后,就到实地查看,并把情况反映给了社区和街道。他们咨询了柳北区自然资源局和柳北区绿化所等部门后,得知小区的绿化树是不能随意砍伐或者迁走的,需要走程序,公示15天,来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
物业工作人员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他们已经在小区每个单元门口,张贴了“关于小区树木砍伐、修剪”公示。但10多天过去了,只有4户业主同意砍伐或者迁走小叶榕。“由于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像砍伐或者迁移树木的事情,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一上业主的同意。我们人员有限,不能一家家去问。这事要一层层上报,只要上面有批文下来,我们都可以砍。”
这件事情到底该怎样解决?随后,记者去咨询了柳北区绿化所。所里的工作人员说,小区的绿化树确实像物业说的那样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有业主提出砍伐或移走的申请,按规定是需要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的。如果需要砍伐树木的,还得到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应的砍伐证。
绿化所的工作人员建议,居民和物业可以请第三方来做评估,楼旁树木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再向绿化所提出申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