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查看 384 回复 0

这项免了!事关广西区内异地就医!7月1日起实施!

[复制链接]

322

主题

2

回帖

984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984
发表于 2023-6-29 21:26:00|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29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服务。

根据《通知》,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

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急)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就医购药报销比例。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其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执行。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以门诊就诊和出院时间为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未直接结算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自治区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服务,为群众提供了更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省去了很多麻烦。我市将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进一步完善协议管理,优化业务经办流程,调整信息系统适配,完善基金预算管理,强化基金支出运行分析,形成业务闭环。
柳论网 - 版权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柳论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柳论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柳论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滑块验证:
快夸夸TA-选一句彩虹屁快捷回复➜ 温馨提示:善语结善缘 恶语伤人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谨言慎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HTTPS加密-MySSL安全认证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