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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柳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一司机在磨太路随意倾倒渣土被抓现行,城管部门立案调查后,将依法对涉事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当天16时许,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综合中队队员巡查至柳南区磨太路基隆村葫芦岭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BZ69XX的渣土车正在倾倒渣土。当时,司机已将车上约一半的渣土倾倒在地上,看到执法人员后马上停止了倾倒行为。经双方现场丈量,司机倾倒在地上的渣土为3.75立方米。
司机光天化日偷倒渣土被抓现行!严惩不贷!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渣土车为我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渣土是从城中区某工地运输过来的,车辆虽办理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倾倒地不是合法的垃圾消纳场,涉嫌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询问中,当事司机李某只说是朋友告诉他这里可以倒渣土,其他问题李某都没有正面回答。
依据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立案调查后,将依法对涉事公司作出处理。执法人员介绍,运输建筑垃圾不仅要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把建筑垃圾倾倒在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同时还要采取相应的密闭措施,防止出现“滴撒漏”污染城市环境现象。市民发现类似城市管理问题的,可反映至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执法部门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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