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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吵了!柳南区这个小区烧烤店屡被投诉,多个部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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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家住柳南区栗园新居小区1期8栋的业主张女士反映,自8月以来,小区7栋和8栋的200户业主几乎每天都被楼下烧烤店发出的噪声困扰,正常生活严重受影响。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走访。

业主反映:夜间噪声大,油烟味重
“我半夜时常被吵醒!”11日上午,居住在该小区7栋的业主蓝女士说,该烧烤店通常从晚上7点开到次日凌晨5点左右,夜间总能听到吼叫声,还能闻到浓重的油烟味,令人备受困扰。她说,消灭噪音和控制油烟是业主们的共同诉求。

记者与几名居民一同前往现场,只见8栋商住楼一楼开了一家名为“船上佬夜市烧烤”的门店(以下简称“烧烤店”),烧烤店门前通道上有明显的油污和大量烟蒂。居民提供的图片显示,夜间该店在通道和停车位上摆放了十余张木桌和很多凳子,烧烤炉子也摆在路边进行烧烤作业。“他们晚上就在外面占道摆摊,吃烧烤的顾客发出的声音特别大。”业主张女士说。

物业表示:曾极力劝阻,但没有效果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蒋先生。

蒋先生介绍,自烧烤店8月8日开业以来,物业已接到很多居民投诉。物业多次与店主韦先生沟通,还在夜间多次进行巡逻劝阻,但迄今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蒋先生明确表示,该烧烤店的经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占用公共用地经营,物业方对此表示反对。

“小区的商住楼一楼商铺都应该在户内经营,而不是占道经营,烧烤店应该安排顾客在店内就餐。”蒋先生补充道,因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极力劝阻,目前已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记者了解到,有业主曾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此进行回应:经核实,该门店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应由物业方管理;柳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该局已督促物业进行处理,要求物业对门店进行约谈、安排安保人员巡逻。对此,物业方表示,对烧烤店占用公共用地经营的做法,物业方也只能劝阻,无法强制执行。

解决问题:多部门协调,店家已表态
记者采访获悉,鹅山街道板栗园社区接到居民反映后,立即与小区物业取得联系,建议物业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还要求物业加大对烧烤店的巡查力度,确保其规范经营,避免邻里矛盾再度滋生。社区还多次联合派出所民警及物业工作人员,到烧烤店与相关经营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共同探讨并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烧烤店扰民问题亟待解决。
11日下午,鹅山街道板栗园社区、鹅山派出所、栗园新居小区物业、鹅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以及烧烤店老板韦先生,一同开了一场协调会。

派出所表示,自烧烤店开业以来已接到多起业主报警,影响居民生活,执法部门要求烧烤店重视问题,并立即整改,确保合法经营。警方告诫,若该店再出现多次扰民行为,将采取严厉措施。

鹅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表示,烧烤店目前持有营业执照,但相关食品经营证件仍在办理中,执法人员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如再发现违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烧烤店老板韦先生则表示,因夜晚顾客比较多,每天大约有30桌,且顾客都偏爱在户外就餐,造成较大的噪声。

经协商,韦先生表示,考虑到门店生意和业主意见,今后会尽力引导顾客进店用餐,并严格管理噪声问题;不再在停车位上摆放餐桌,后续还将逐步减少摆放在车辆和行人通道上的餐桌,争取做到户外零摆放。另外,还会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尽快办理好相关证件。

“是不是还存在油烟乱排放的问题?”对于业主的疑问,记者还到柳南区生态环境局了解情况,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关注此事,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和处理。

律师看法:该店违规多,对应有处罚
对此,“柳报维权哥”特聘法律服务单位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韦维律师表示,遭遇扰民事件的业主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该烧烤店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就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店占道经营,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七条 、第四十条规定,对此,第四十二条第(八)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韦维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该店没有食品安全经营的相关执照还继续经营,其同样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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