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4 回复 0

在滨江西路人行道上违停11次还“喊冤”?车主的理由是……

[复制链接]

339

主题

2

回帖

1144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1144
发表于 2024-11-7 20:43:2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11月4日上午10点左右,有市民向智慧城管平台投诉,一辆小轿车违停在滨江西路的人行道上,将人行道“拦腰切断”,行人无法通行。城中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确有一辆车牌号为鲁D2****的黑色轿车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堵了个严严实实。

其实这辆违停车,执法人员并不陌生,7月份就开始在此违停,并被多次投诉,执法人员在处置时也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但车主依然“任性”违停。截至4日,累计违停11次,并且从未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于是执法人员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了强制拖离。

当天下午,车主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时,表示自己“挺冤的”。他说自己是外地来柳的生意人,租房时就考虑过是否方便停车的问题,但房东告诉他“人行道上随便停,不会有人管的”,他深信不疑,之前被多次批评教育、车子被贴单,也一直没有在意。

这位车主还说,自己的车停在自己公司的门前,符合“门前三包”规定,不应该算违停。执法人员细问下,才知道他把“门前三包”的包环境、包秩序、包绿化误解成了“我的地盘我做主”。执法人员拿出宣传手册,向他详细解释了“门前三包”的规定,最终车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处罚,也表示以后不会再有违停行为了。
柳论网 - 版权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柳论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柳论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柳论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滑块验证:
快夸夸TA-选一句彩虹屁快捷回复➜ 温馨提示:善语结善缘 恶语伤人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谨言慎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HTTPS加密-MySSL安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