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野外开荒种地剩余的秸秆,室外来不及清理的杂草、垃圾……为图省事,能不能一把火将它们一烧了之?答案是不行!3月11日,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因此查处了一起违规露天焚烧杂草的行为。
当天上午,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白露大道东段时,看到路边数十米外的荒地上,浓烟冲天。执法人员隐约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在现场焚烧杂物,于是靠边停车,准备前去现场一看究竟。
让人意料不到的是,该男子远远看到执法人员过来,还没等执法人员靠近焚烧现场,立即转身就走,任凭怎么叫唤,一声不吭,头也不回,只留下一个背影。
执法人员在现场可以看出,焚烧现场是一块刚开垦出来的荒地,周边杂草丛生。当事人将干枯的杂草聚拢起来,一把火烧掉,造成现场浓烟滚滚,刺鼻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执法人员立即从车上拿来灭火器和铲子,用灭火器喷射干粉,同时用铲子铲土覆盖,将火灭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进入春耕季节,农户即将开始为播种做准备,随意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也逐渐增加。执法人员表示,擅自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属于违法行为,为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大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农用废弃物、枯枝落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