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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市房产交易所发布《关于提请广大购房人注意购房资金安全付款的提示》,提醒广大购房者购买预售商品房时,缴纳的购房款(定金、首付款、一次性全额付款、分期付款),请务必通过监控账户专用POS机、转账等方式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控账户。
记者从市房产交易所了解到,我市于去年10月出台了《柳州市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在全区率先设立全市唯一的预售资金监控账户,要求从去年10月28日起,市区所有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需全部存入该账户,即柳州市房产交易所预售资金监控账户。
据了解,为做好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4日,市房产交易所发布《关于提请广大购房人注意购房资金安全付款的提示》,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前需要重点注意:购房前要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示的预售资金监控账户信息及监控账户专用POS机。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时,缴纳的购房款(定金、首付款、一次性全额付款、分期付款),请务必通过监控账户专用POS机、转账等方式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控账户(账户名称:柳州市房产交易所预售资金监控账户 ,账号:4505016200450980000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
还有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第六条关于付款方式的条款,约定将购房款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控账户,按照要求进行资金监管,并可通过市房产交易所公众号或龙城市民云APP,及时查询监管资金到账情况。如买卖双方故意规避资金监管,将购房款转入其他账户,法律责任将由双方自行承担。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诱导购房人将购房款存入其他账户的,可向市房产交易所提供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