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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居民医保今起缴费 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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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5:19:15|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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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至12月31日,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预缴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的标准缴纳。市医保中心提醒,柳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代缴居民医保费。

目前,缴费方式分为线上缴费和线下缴费。线上缴费,可通过“柳州医保”或“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线下缴费的,市民可到银行柜台办理,也可携带银行卡、有效证件就近前往全市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广大参保市民群众注意,城乡居民连续参保缴费,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的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一年以上续保的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底)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集中缴费期之后缴纳2024年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跨年参保,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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